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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事于古代而言,纯粹就是脱离时代,强行定义。
古代莫说女子无自主终生大事之权,连男子同样如此,在婚姻大事之上,哪怕是皇帝在于婚姻大事之上,能够自己决定者,也是少之又少,更何况常人?
细思一下便知,古代男女结婚之龄,基本上皆在二十岁以下,这个时间段的人,涉世未深,对于甄别事物,根本没有一个良好定义,只知凭借个人懵懂好恶,来判断一件事。
对于婚姻更是一脸茫然,如何能够知道其中利弊?
家中长辈所选之人,虽然可能非自己所喜,但确是家中之人,所认为的良配。
反而自己选,只会凭借个人感觉,选一个自己感兴趣之人,待到结婚之后,发现一切早已非原样。
天朝如这般事多如恒河之沙,自己相恋,未几即分。
即使走到一起,不待数年,便觉当年心意之人,今日如此面目可憎!
此皆种种,无法细数!
当然也非父母之择,皆为绝世良配。
万事无绝对之事,如若不能正确辩证看待,凡事一概而论,则无一事为对,或无一事为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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